起,朗声笑道:
“早闻将军爱兵如子,是天下间难得的儒将。我慕将军声名已久,如今终于得见——来,将军请上座!”
…………
这是一场极其友好的欢宴。
虽然宴上没有歌舞,只有酒菜,但仍然允许原敬之留任苏紫城的豁达,对于他来说不亚于一句天籁。
一般来说,降将虽有仍在原处驻守的,但那都是陆军,不是水师。
原敬之若真有叛逃之意,只需整理心腹船队,沿江而下,一两日间就能抵达楚国或者淳州,从此投靠大国,开启一番新事业。
被委任了如此宽厚的一份信任,原敬之也难免升起一分受宠若惊之感。
借着酒意,他问叶争流道:“主公因何信我?”
叶争流笑道:“原将军多年来驻守苏紫,镇守一方,为人公正亲和,饱受百姓和士卒爱戴。水师如同江潮,将军便是江堤。将军和苏紫城互相成就,既然如此,又何必把将军调遣开呢?”
当然,更加本质的原因,是人才系统把原敬之划在“自己人”一栏。
这位原将军是个难得的厚道人,投降了就不会继续搞事。
不过,作为降将,原敬之也要一表决心。
除了苏紫水军上下尽数降伏于城主这种好听话之外,原敬之当场就写下长信一封。
其间洋洋洒洒,殷切千言,字字恳切,却是一封劝降书。
将那封信奉上的时候,原敬之忍不住苦笑道:“老将军只怕看也不看,就将这信给烧了。”
叶争流微微一笑道:“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。老将军若只愿为邓西国披甲挂帅,又该到何处去践行这千里之志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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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,离离之野。
银色巨狼的脚印踏过茂密的繁草,狼的肉垫虽然比不上小猫咪柔软可爱,然而落地时却是一般的轻盈无二。
叶争流稳稳当当地躺在银色巨狼的背上。
太阳从云彩后冒出头来,叶争流嫌眼光刺眼,先是用手臂挡了一挡,随即抓着银狼的皮毛,在它后背上翻了个身。
银狼哼了一声,没表示什么不满。它低下头去,嗅了嗅身旁少年人的手。
那少年人挎剑而行,剑身笔挺而轻细,剑尖不时颤动着,仿佛等待着,随时可以斩向他的仇敌。
所有目睹了这个少年、这把轻剑的人都不会怀疑,那柄锋锐的长剑,下一秒钟就会刺破长风而来,毫无犹豫地抵住自己的脖子。
但此时此刻,那把饱含着危险之意的物件儿,也只是用来劈开少年人面前的草丛而已。
叶争流半支下颌,搭着银狼的顺风车,颇为赞叹地欣赏着杀魂那一身蜜色的皮肤。
同样都是强壮的大好男儿,仔细划分一下,杀魂、沈飞明和向烽明显发展为两个不同的方向。
沈飞明和向烽都身姿颀长笔挺,肌肉饱满,更加健壮;至于杀魂,他的初始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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